婚姻图像是生活中无法复制的重要记忆,应支付由伤害造成的精神创伤。在表演艺术公司周和肖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时,由于错误,表演艺术公司失去了新娘婚礼的单个视频。法院包括“具有个人意义的特定对象”类别中的婚姻图像,并裁定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弥补某些精神伤害。该判断表明了对个人尊严和情感价值的司法尊重,为非判断力的遗憾提供了法律救济,还阐明了对传统服务合同的智力损害的赔偿规则。周和肖于2019年2月1日举行了婚礼,并在一家表演艺术公司订购了价值5500元的婚礼服务,包括托管,拍照,摄影,摄影,婚礼汽车装饰,租赁,音频,花店,婚礼场景,Three-wheel货物等,照片服务为600元。婚礼结束后,周和小支付了所有服务费。但是,一家艺术表演公司丢失了婚礼过程的视频,无法将信息传递给Zhou和Xiao。经过多次谈判失败后,周和肖在法庭上提起诉讼,要求一家特定的艺术公司退还服务费并为思维的便利付费。 Bazhou地区人民法院,四川省Bazhong City做出了判决:一家被告的演奏艺术公司在判决日期的十天内为原告Zhou和Xiao返回了600元的相机服务费,并支付了6,000元人民币的精神伤害;并拒绝了原告周和小的其他审判请求。当事方提出上诉,判决产生了法律影响。法院认为,一家特定的表演艺术公司已向周和肖提供了婚礼服务。尽管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合同,但他们开发了一个REL与事实上的服务合同有关,并受到法律的保护。周和小子以商定的价格支付了相应的价格,但是一家代理艺术公司因忽视而丢失了照片的照片,无法将结果交付成合同,形成违反合同。由于一家Tcrying Art公司已经完成了所有服务,除了尚未交付和尚未提及的照片提取材料外,应退还的服务费是照片部分的600元人民币。根据“最高法院对最高法院对民事侵权行为的责任责任的一些问题的解释”的相关规定,具有象征性个人意义的特定纪念品物品被永久丢失或因违规而损害,并且拥有的物品可能要求赔偿精神伤害。在这种情况下,视频材料记录了周和小之间的重要时刻,并且具有MONCEM的特别重要性演说。婚礼过程无法重复或复制。这种摄影材料是纪念品的特定对象,对周和小的象征性个性。 Thean Art Performance Company未能提供视频材料(例如商定),从而导致承运人的永久丢失记录婚礼现场,违反了周和肖的所有权,并造成了心理伤害。法院正在全面考虑犯罪,财务和本地艺术公司的罪恶程度,此案表明,当侵犯具有个人意义的特定物体并造成严重思考伤害时,受伤的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精神伤害。确定具有个人意义的“特定对象”必须基于项目本身的性质,对当事方的重要性以及可能的可能性。